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:
你们好!收获的季节到了,秸秆禁烧也到了关键时刻。按照国家和省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,为了规范生产秩序、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、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,做好秸秆禁烧有关工作,现将禁烧秸秆的有关要求告知大家,请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积极响应、共同行动起来。
焚烧秸秆有极大的危害。一是浪费资源。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主要的有机肥原料,也是生产有机农产品必不可少的资源,一把火烧掉非常可惜。二是污染空气环境。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等对人的眼睛、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,严重时导致支气管炎等疾病的发生和加重。三是引发火灾,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,尤其是村庄、树林、电线杆和一些重要设施附近,一旦引发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都对禁止焚烧秸秆做出了明确限制和制裁措施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,聊城市全区域夏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为2023年6月1日--7月10日,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等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。同时,处以5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。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禁烧秸秆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,大家要积极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,人人争做维护大气环境的模范。让我们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禁烧秸秆,珍惜环境,爱护家园,让天空更蓝,空气更好,生活更美!
同时,沙镇镇党委、镇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,投诉、举报秸秆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。
举报电话:8821025 110
沙镇镇人民政府
2023年5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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